合同纠纷的常见解决方法有哪些?
一.合同纠纷的常见解决方法有哪些?
1.协商: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相互理解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协议,通过陈述事实.为了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讲道理。
2.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自愿查明事实.在区分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和劝说,促使他们相互理解,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3.仲裁:仲裁也称为公共判断。合同仲裁,即第三方根据合同中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仲裁协议,依法决定合同争议.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4.诉讼: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后.解决纠纷有四种方式: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仲裁方式更加灵活.简单,解决纠纷比较快,成本比较低,所以很受当事人欢迎。
二.如何规定管辖权?
1.对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双方住所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未达成协议的,按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点:采用交货方式的,以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采用自提方式的,以交货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点;代理托运或按木材办理.如果采用煤炭交付方式交付,则货物的交付地点应为合同的履行地点。如果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则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
3.加工合同,以加工行为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约定履行地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除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外,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5.以接受投资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补偿贸易合同。
6.《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在诉讼前达成的合同管辖条款或选择管辖权的协议。
七、合同双方选择管辖权的协议不明确或者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权的协议无效,管辖权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
8.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保险标的物为运输工具或者运输过程中的货物的,被告的住所或者运输工具应当登记.运输目的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事故发生地。
9.他人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产生的财产.人身伤害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被告住所的侵权地和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0.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